Unit: 人事室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9月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60096549號號函辦理
二、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業經業經總統於106年8月9日制定公布,該法除第8條第4項及第69條規定自公布日施(施行日期為106年8月11日)外,其餘條文施行日期為107年7月1日。
三、檢附原函及旨揭退撫法法條各1份供參。